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广东光华学院分数线美术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请问一下三本学校09年在湖南的投档线 只要投档分数线!急求
代号 院校名称 档线
1143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467
1145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474
1158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1161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470
1227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471
1228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445
1231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1250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465
1251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472
1252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466
1253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466
1300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434
1302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391
1331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1332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450
1333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406
1334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391
1335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468
1336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446
1337
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 447
1338 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学院 442
1341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1388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466
1392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426
1394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447
1395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465
1396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458
1428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1429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1430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1431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436
1432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430
2141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
2142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429
2144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学院
2145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465
2148
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460
2159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467
2160
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
2176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2177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2181
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
2183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447
2184
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 391
2197
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430
2225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2228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412
2236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239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428
2240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417
2246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431
2247
长春税务学院信息
经济学院 441
2248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441
2251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252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391
2323
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
2324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
2325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
2336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2339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447
2365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410
2367
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
3169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474
317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411
3246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459
3249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456
325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464
3257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461
3258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470
325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463
3260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3261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454
3263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446
3277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447
3299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413
3331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3333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3337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464
3338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3339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427
3445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信息学院
3446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3447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3448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机电学院
3449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445
3493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351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472
3523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442
3529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425
3532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391
3540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421
3623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3625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402
3626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463
3627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450
3628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391
3629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460
3630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3631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453
3632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469
3633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444
3644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470
3652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461
3654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459
3741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3749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452
3753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391
3760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467
3795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4130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410
4159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401
4160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391
4180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439
4181 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新科学院
418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428
4187
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 428
4204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465
4205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462
4206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443
4211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418
4214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472
4223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 461
4225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422
4240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470
4242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438
4243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447
4291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459
4405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471
440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4409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459
4413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430
4437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434
4439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457
4449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455
4450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448
4451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441
4452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460
4454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446
4456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420
4459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 464
4460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442
4551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429
455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434
4553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444
4554
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 411
4555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421
4557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423
4558
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427
455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442
4630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448
4720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459
4721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453
4722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433
4723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439
4724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432
4725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454
4726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428
4727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429
4729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422
4731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430
4732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409
4733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402
4734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413
4735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405
4736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416
4820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422
4821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469
4822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446
4823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440
4824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4825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437
4827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469
4828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428
4829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445
4830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452
4831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444
4832
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 445
4833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441
4834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406
483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466
4836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411
4837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432
4838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467
4839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4840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442
4899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414
5021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457
5028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5029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444
5030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449
5031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467
5032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451
5034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456
5045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451
5132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5133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459
5134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391
5135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457
5136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461
5137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443
5138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420
5148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455
5153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5234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451
5235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436
5236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431
5237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424
5238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435
5239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 391
5262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5343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447
5344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450
5345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391
5346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457
5347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445
5348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5349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456
6143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427
6144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6174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437
6175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469
6176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6177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440
619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457
6192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427
6214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6215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455
6216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445
6221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462
6319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412
6427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411
6512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428
6513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6514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425
6515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425

清华美院 中央美院书法专业招生文化和专业分数线
我也是想考美院的学生,所以我查了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
美术现设有十个系、25个本科专业方向。设计艺术
学和美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均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艺术学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005年11月1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从光华路校址,正式迁入清华大学内的新教学楼。优越的教学环境,
丰富的教学资源,多学科交叉、互动的学术背景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
正在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一流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一、报考条件
■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准予报考。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准予报考。
■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特别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2)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美术专业统考,考生也必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参加专业统考。
■1、考点
地区 考 点 详 细 地 址 报名材料交验日期 现场报名日期 专业考试
日期
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月22-23日 2月23日 2月25-26日
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烟台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学校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214号
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汉口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考试院考场
南京 南京市宁海中学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杭州 杭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杭州市万塘路258号
上海 上海紫竹园中学 上海徐汇区康健地区虹梅南路百花街15号
长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奎路3号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郑州 郑州铁六中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2月27日 3月1-2日
考点选择规定:北京考点仅限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的考生报考;郑州考点仅限河北省、河南省和广东省的考生报考;其它省份的考生可任选除北京、郑州考点以外的八个考点就近报考。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我院自2006年起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自2006年1 月16日至2 月22日期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
招生网
-tsinghua.edu.cn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先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美术学院专
业考试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准确后,点击“提交”,并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考生持打印出
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材料交验时间到本人网上选定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⑵现场报名。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
①考生本人的“登录名和密码”,是本人进入报名网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查询我院发布的各项信息、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唯一身份识别。
②现场报名的考生,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起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材料交验:
考生无论是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均须本人到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
全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⑴《报名登记表》,在表中的指定位置粘贴: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的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未办理身份证者须粘贴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中必须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照片
上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
⑶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2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
原件。
注:每一位考生都要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4、报名考试费收取及准考证发放
⑴报考费共计260元;
⑵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交验和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
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参加专业考试。
三、 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历及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
专业 专业方向 所属系别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及
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艺
术
设
计
050408 染织
艺术设计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165 1、 素描(200分)
2、 色彩(200分)
3、 速写(150分)
4、 设计基础(200分) 4年 本科
服装艺术设计
陶瓷艺术
陶瓷艺术设计系
陶瓷设计
平面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系
书籍设计
广告设计
室内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系
景观设计
产品设计 工 业 设 计 系
展示设计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信息设计 信息艺术设计系
动画与
游戏设计
造
型
艺
术
050404
中国画 绘 画 系 60 1、 素描(200分)
2、 色彩(200分)
3、 速写(150分)
4、创作(200分) 4年
油画
版画
壁画与
公共艺术
雕塑 雕 塑 系
金属艺术 工 艺 美 术 系
漆艺
玻璃艺术
纤维艺术
艺
术
史
论
(
艺术设计学)
050407 艺术设计史论 艺 术 史 论 系 15 1、 素描(100分,按20%
计入总分)
2、 文艺常识(100分)
3、 写作(100分) 4年
美术史论
备注: 1、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人数240名。
2、 所有专业均文、理科兼收,学院代码:10003。
3、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 左右,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4、考生在 “艺术设计、造型艺术、
艺术史论” 三个招生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学院按“招生专业”组织考试和录取。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专业 考试用纸 考试内容 考试
用具 备 注
色 彩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静物写生 水粉或水彩 1、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自备,考试用纸由我院提供。
4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写 作 3小时 艺术史论 钢笔或圆珠笔
素 描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人物头像写生 铅笔或炭笔
4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3小时 艺术史论 八开 人物头像写生
速 写 1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人物动态写生 铅笔或炭笔
造型艺术 四开
设计基础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不得使用油画颜料,其它工具不限。
创 作 3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文艺常识 3小时 艺术史论 钢笔或圆珠笔
■ 2. 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
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领域内基本知识与表
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 作:旨在测试考生进行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常识:旨在测试考生文学和艺术的基本知识和素养。
写 作:旨在测试考生的写作水平。
■3.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照片上加盖户籍所在
地派出所公章)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对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未入围的考生,登录“清华大
学本科招生网”或拨打我院教务办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五、文化课考试
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 1.高考报名时,持我院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招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 2.考生需按艺术类报考,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中的招生专业一致。
■ 3.考生选考的文化课科目满分要达到750分(原始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因个人原因未选满750分
者,不予录取。
■ 4.上海市考生选考全国卷或上海卷均可;广东省考生必须参加五门科目的文化课考试(第五科选考科目
不限)。
■ 5. 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开设
英语和
日语课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
■ 1. 我院对取得《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表与《文化考试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由
考生转交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盖章后于2006年5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到我院教
务办公室。对未寄回政审表或逾期寄到者,不予录取。
■ 2. 考生高考的政审与体检,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七、录取
对于专业考试入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下列办法录取:
■1、艺术史论专业:按照文化课总分的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要求语文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90分。
■2.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总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的总成绩,在报考专业内排序择优录取。2006年我院规定的文化课总
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的最低分数线,将根据高考后考生的总体情况而定。
■3.对专业排名位于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30名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1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
课总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即可被录取。如果文化课总分(包括
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未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我院采取“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政策,待第
二年报考我院时,专业课考试免考,只参加文化课考试,如果文化课总分(含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
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
①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手续:个人提出“保留专业课成绩一年”的书面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
的9月初至10月底;提供一张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②2005年我院规定的文化课总分及语文、外语单科分数的最低线:
艺术设计专业:文化课总分370分(含数学),语文单科分80分,外语单科分65分。
造型艺术专业:文化课总分350分(含数学),语文单科分75分,外语单科分65分。
八、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
报考我院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选择任意考点),专业考试办法与
大陆考生相同。对于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持《文
化考试通知书》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文化课联合考试的报名地点:
■1. 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26、38627819;
■2.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41550
■3.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4.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电话:021-64513406
■5.北京教育考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2114253
■6.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电话:23280061
■7.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电话:28936355
■8.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电话:3969334
九、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工作部门联系。
电话:010-62798956,010-62790708 联系人:刘岩涛,杨斯
十、学费
■ 1. 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 2. 学费标准:
®国内和台湾籍学生: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人民币。
®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外籍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0元人民币。
十一、入学事项
■ 1. 新生报到时,按照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内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
证》和《文化考试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 2.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
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对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清华大学学籍管理有关
条例处理。
十二、其它
■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外籍学生除外)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
十三、2005年录取新生成绩概况
2005年录取分数情况
北京 招生专业 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 总成绩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52.5 552 1104.5
最低分 465 406 925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80 452 994
最低分 485 350 862.5
艺术设计学 最高分 549
最低分 536
外埠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52.5 578 1105
最低分 495 449 977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75 535 1079
最低分 525 354 909.5
艺术设计学 最高分 627
最低分 575
备注 1、以上分数是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新生分数。
2、北京地区录取人数是我院招生人数的20%,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招生人数的20%。
报考
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的有关事宜
2006年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专业计划招生50名。浙江大学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招生考试,从我院艺
术设计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中按一定比例确定该校的专业入围名额,并向专业考试入围考生发放浙
江大学《文化考试通知书》。了解具体的报考和录取政策请登录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或咨询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87952504。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全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1656
第五条学校地址:
官渡校区(校本部):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邮政编码:525000
光华校区: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邮政编码:525000
高州师范学院:广东省高州市高师路1号;邮政编码:52520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的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我校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生物工程(生物化工工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5+0.5”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七条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A线;专科招生批次:第三批专科A线。省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05%。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设置院校志愿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遵循考生的院校志愿顺序(平行志愿同批次出档的视为同一顺序),按学校确定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同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高分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同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并兼顾专业相关科目高考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同一专业志愿按照如下原则录取: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同类出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的30%、术科成绩的70%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高分考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认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度的有关考生加分政策,承认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投档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第二十七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本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非广东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用人单位的要求,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粤教继〔2007〕2号)的要求,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本科生学费标准:文史类、管理类:3800元/年·生;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4300元/年·生;美术类、音乐类:6000-8000元/年·生。
(二)专科(高职)生学费标准:
光华校区:管理类:3800元/年·生;理工类:4300元/年·生;
高州师范学院:文史类:4500元/年·生;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5500元/年·生;美术类、音乐类:6000元/年·生。
住宿费:5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联合培养试点专业学生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视上级拨款额而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人数视上级拨款而定;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0%。学校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年。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类,奖金分别为1500元/生·学期、1000元/生·学期、500元/生·学期、250元/生·学期,奖励面占学生总人数30%以上。还设有“创新学子奖”,其中特等奖奖励10000元、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
学生还可申请海内外机构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项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外,还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申请参加学校勤工助学。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联系人:吕国善
监督电话:0668-2923713
传真:0668-2923378
电子邮箱:mmc2923378@163.com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8-2923508
传真:0668-2981099
电子邮箱:gduptzsb@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于3月14日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3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托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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