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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清远市那间高三复读学校最好?
这种事很难分出最好,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关键找到合适你自己的学校。
盛兴:清远当地有名的私立学校,师资方面也很有实力,但是如果你成绩不是很好,就建议不要去那里。有些很低成绩的学生交了高额学费,而且你的报考是以你个人名义去教育局报名的,如果成绩好可以去,会有特别照顾呵呵。
方园:08年新办学校,管理方面上可能还欠缺规范。但今年的高考成绩人均提升是提升最高的。今年的师资会比往年的好 我朋友去了解过 基本都是高级教师 还有特级教师 平时也会有华师的心里教授辅导。
金桥中:优点就是学费便宜,但是那里感觉比较杂乱,有很好的学生也有可能有很差的学生在一起,09年高考成绩不太理想。
凤霞就不说了
最好自己能去每间学校看看 找到合适自己的学校。

2023清远市中考人数
2023清远市中考人数为458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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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从清远市招考办获悉,为期3天的2023年清远中考将于6月26日开考,全市九年级报名考生总数45879人,共设考点145个。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八年级报名人数为51693人,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
2023清远中考报名人数
2023从清远市招考办获悉,为期3天的2023年清远中考将于6月26日开考,全市九年级报名考生总数45879人,共设考点145个。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八年级报名人数为51693人,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
2023清远中考复习重点知识
攻克板块中考复习中,应加强各知识板块的综合。对于中考重点知识的交叉点和结合点,进行必要的针对性专题复习。例如,函数是整个中学数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可以以它为主干,与不等式、方程、相似形等结合起来,进行中考综合复习。
考试介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是检验初中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中国将这几科考试科目规定为国家课程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中考在高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各地自行确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和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改革策略:
2022年2月,广州中考实行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
2022年3月4日,海南省考试局印发《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根据文件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方式调整为必考选考,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成绩为必考类项目得分加上选考类项目得分,最终得分将计入学生个人中招考试总分。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清远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协同育人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应本科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具体合作本科院校及专业如下:
1.
旅游管理专业与
韶关学院旅游管理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2.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与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3.
食品生物技术专业与
肇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4.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分别与
制药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5.
护理专业与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护理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
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
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本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四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五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无排位分省(区、市)的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
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
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理、工、医、护、药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文、史、管理、外语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2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936666、3936066
传 真:0763-3936888
电子邮箱:qyzyzhaoban@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3088
第三十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屈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
传 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qypt.com.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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