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2 06:34:46 | 比奥网
(一)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服务承诺。
(二)服务承诺是根据本局及各业务科室的职能要求,将政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保证政令畅通。
2、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外地来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3、公开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4、公开普通高考、中学毕业会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超标收费、搭车收费。
5、按时公开高等学校招生政策与录取结果。
6、对自学考试、高校招生报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和高中学生转学手续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随到随办。
7、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评聘的条件、程序与结果。
8、公开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和结果。
9、对全市中小学“三乱”案件和考试违纪舞弊案件严肃查处。
10、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依法服务、廉洁服务,不推诿刁难,不索拿卡要,不以权谋私。
(四)服务承诺制的监督管理
1、制定和严格落实责任制,局领导、科室领导负责监督服务承诺制的落实。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3、定期总结讲评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奖惩,鼓励先进,纠正不良现象。
4、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
(1)投诉地址:娄底市乐坪街36号教育局办公楼2楼。
(2)经办人员违反服务承诺规定,经查实属有效投诉的,按《娄底市教育局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创建社会化文明窗口,规范行政执法和社会服务程序,特制定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
(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是指工作人员从接待服务对象来访、来电、来信开始,待将处理结果告之服务对象为止,都必须由首问责任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及时、准确、满意的服务。
(二)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必须做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1、办事人来我局办事时,问到第一个工作人员,无论是谁必须热情、周到、及时、准确、满意的回答问题,不得说“不知道、不清楚”,拒绝回答。
2、当办事咨询的问题,属自己工作职责范畴的,必须及时正确解答,并对解答的问题负责。
3、当办事人咨询的问题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畴或不清楚的,应主动耐心解释,并将办事人引导到有关职能科室。
(三)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要予以追究和处理。
1、凡是服务对象反映、举报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有损单位形象的,经核实,要公开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并做出书面检查。屡犯者,要调整工作岗位。
2、凡是服务对象举报、反映工作人员搪塞、推诿、办事拖延的,一经查出,首问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罚款。
3、服务对象举报、反映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公谋私,吃、拿、卡、要、报的,经查证属实,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待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执行,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箱;定期向部门、企业、来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卡,收集落实“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首问责任制考核组书面报告,并向全体职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执行首问责任制好的工作人员要予以表扬,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五)首问责任制考核组
组长:张大宇
成员:冯学娅、孙新鹤、王在超、刘福其 (一)为切实加强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是指人民群众到娄底市教育局政务中心窗口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办理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时,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退回补办,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而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和受理时限。
(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1、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2、办理事项所需要的资料、证明;
3、办理事项的程序;
4、办理事项的时限;
5、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
(四)政务中心窗口、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须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对群众的咨询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五)经办人员向办事人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或书面告知形式。
(六)政务中心窗口、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办事人往返多次办理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诫免教育、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 (一)为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到娄底市教育局办理相关事宜,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手续、材料齐备的前提下,经办人员和经办部门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三)对即办事项,在管理(服务)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应即时予以办理。
(四)对限时办理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即时对管理(服务)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按业务受理回执制度的要求填写《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承诺事件通知书》,写明申办事项、受理日期、办理期限等。
(五)对管理(服务)相对人诉求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时办理。审批、审核事项实行超时回复制度,对审批、审核事项超时未办理的,应将情况和理由书面答复申办人;核准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度,法律、规章对核准期限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六)上级主管机关和其它横向部门规定的有关时效性事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应时效内完成。
(七)各业务事项办理时限: 序号 业 务 事 项 办理时限 (工作日) 1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批 20 2 普通高中和市直学校的设立、撤并审批 10 3 高中阶段社会力量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办学教育机构设立的核准 150 (年底申报后,次年评审、公布) 4 职业中专学校及职工学校培训中心设置的核准 20 5 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工作站设置和变更的审核 20 6 成人中专学校设置、调整和停办的审核 20 (八)经办人员违反限时办结规定,经查实属有效投诉的,按《娄底市教育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机关管理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
2、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首先自己先做到,不揽权,不越权,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于律已,带头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所有干部、职工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模范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4、机关政治学习、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人事科负责考勤,人事科每季度将政治学习考勤记载统计公布一次。否则,将视为工作失职,当年不得评优。
5、办公考勤制度由人事科、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工会负责实施,如果实施不力或半途而废,将追究责任,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6、公文处理与保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公文处理不及时而延误工作三次以上,当事人年终不得评选评优,并在全局通报批评。机密绝密文件因管理不善遗失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给予当事人有关处分。
7、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干部任免与人事调配制度由人事科负责。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大中专毕业生的安排、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安置等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党组集体研究后,人事部门才能办理有关手续,违者按有关党纪政纪条例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8、凡涉及收费的发文、发函及组织活动,各科室(包括局直属二级机构)均要事先报告局纪检组、监察室,并将相关文件依据、文稿资料等交局纪检组、监察室存档备查,否则,追究经办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9、财务管理制度由计财科、办公室负责实施。财务人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原则,按规定程序秉公办事,敢于抵制违规行为,谁越权或擅自作主将追究谁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10、各科室(包括局直属二级机构)一律不准私设小钱柜,一切经费的收支必须按财务管理十条规定办理。违者追究科室一把手的责任,并将款项全部收回。今后,上级或有关部门来我局进行财务检查,如发现有关科室违规收费,或擅自开支,除收回所有经费外,罚款部分由经办人员负责50%,审批领导负责50%,局机关不负责任何费用。
11、各科室开展业务活动发放的各种补助一律填写《工作补助表》,出现超规定、超范围的补助和收缴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12、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基建维修制度、财产购置管理制度、环境绿化与卫生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如出现违规收支、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审计查清原因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3、值班保卫与消防安全制度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干部职工福利制度由工会、人事科负责。
14、勤政廉政制度、责任监督追究制度由纪检、监察牵头,督导、工会、审计、计财、人事、办公室等科室组织实施。
15、由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工会、人事、办公室、计财、审计等部门组成责任监督追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机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科室、二级机构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提供情况,不得推脱,逃避监督人员的检查监督,对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绩效考评制度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能进行考核和评议的制度。
(一)考评对象: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评时间:在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1月中旬进行。
(三)考评内容和形式
1、以月工作考核结果为基础。
2、同诫勉教育和失职追究情况相结合。
3、通过个人述职和群众测评等办法,扩大绩效考评的民主化和科学性。
4、考评结果作为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创优争先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检查范围:依法取得本局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
(二)执法检查内容:
1、项目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项目按行政许可规定的地点、时限等条件开展的情况。
3、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三)开展执法检查前一天必须告知执法检查相对人检查的时间、地点以及人员。
(四)开展执法检查或调查违法案件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执法依据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做到执法依据公开。
(五)对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适当,符合法律程序,做到执法程序公开。
(六)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予保密。
(七)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不准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宴请、娱乐活动或者馈赠。
(八)执法人员不准为执法相对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不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九)所有执法人员须依法办事,严肃执法,发现有徇私枉法、越权执法的,依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娄底市教育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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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校是初中生的必选之路,它为学生提供了更专业的教育,更宽的就业平台。中专生毕业后,有着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更容易进入大学。因此,初中生读中专学校是有前途的。国家开放大学的报名条件是什么?怎么报名?现在报名属于2022年秋季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底,都是招满随时停。国家开放大学报名条件2、本科段:有真实有效的大专学历报考条件:年满18周岁,不限学历,小学、初中、高中、中专都可报考专科学历含金量高国家开放大学属于五大国民教育系列之一,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教育部电子注册,受国家认可,所以含金量毋庸置疑。学习方式灵活国家开放大
湘西国家开放大学中专政策更新能参加高考报考吗电大中专是我国的高等教育培训机构,专门为高中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提供本科和专科的学习机会。电大中专的学生在毕业后可以直接进入社会工作,也可以继续深造。电大中专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且要有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学校的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专业知识。2、各个地区执行政策略有所不同,具体的到户籍地教育局招生考试办确定清楚
国家开放大学怎么报名?国开报考流程国家开放大学(简称“国开”),全年可报名,国开分为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为3月,秋季注册为9月。3月份注册的可在4月左右上学信网,9月注册的可在10月左右上学信网查询学籍。假如,错过改年的成考报名时间,对学历又有需要的同学,国家开放大学将是比较好的选择。那么,国家开放大学怎么报名?报名流程是什么呢?首先是报考条件,需满足条件才可以报考。报考大学
萍乡国家开放大学中专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吗到底是什么学历电大中专怎么样呢?这是很多人都在关心的问题。其实,电大中专的水平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但是,电大中专的合格率并不是很高。这主要是因为电大中专的学习难度较大。萍乡国家开放大学中专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吗可以。一、普通高考的政策制定是教育部来定的,按照教育部的政策,普通高考的报考条件是:高中或同等学力(中专、技校、职校),电大中专属于中专学历,
晋城国家开放大学中专毕业怎么考大专需要去学校报名吗?电大中专怎么样呢?这是很多人都在关心的问题。其实,电大中专的教育质量是很有保障的。首先,电大中专的师资力量是很强大的,从专业师资到教学经验都是非常丰富的。其次,电大中专的教学设施非常完善,学生可以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最后,电大中专的毕业生就业率非常高,很多企业对电大中专毕业生非常感兴趣。一、电大中专你报的是几年制的,自2022年
电大一年制中专可以报名普通高考嘛?可以电大中专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吗?电大中专是具有发放中等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资格的,从国家政策出发是可以报考的,但是各地教育局政策不一致,可能有些省份可以报名,有些省份不可以。这种情况就需要拿电大中专毕业证书去当地教育局招考办去当面核实确认。到目前为止,浙江、广东、湖北、山东等地均有学生用电大中专毕业证,以社会考生的身份参加普通高考、高职扩招、技能高
国家开放大学有那些专业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01 学科门类:哲学0101 哲学类010101 哲学010102 逻辑学010103K 宗教学02 学科门类:经济学0201 经济学类020101 经济学020102 经济统计学0202 财政学类020201K 财政学020202 税收学0203
国家开放大学专业代码是什么?国家开放大学专业代码:51161。国家开放大学(TheOpenUniversityofChina),简称“国开大”“OU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成人教育办学资质的高等院校,是面向中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据2022年6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有五棵松、复兴门、魏公村、大兴魏善庄等4个校区,总占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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