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比奥网小编整理了辽宁: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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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
教育学各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
农学、工学、
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及高职(专科)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9.5万平方米(约合149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7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生师比15.4;专任教师877人,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70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855.6元/生;图书114.1万册,生均图书59.2册/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
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仅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高专升本科(专升本)、中职中专升本科(中职升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省发展改革委省
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标准: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我校按不同学生宿舍楼分别收取8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设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级特等奖学金每学期1000元/生,校级一等奖学金每学期750元/生,校级二等奖学金每学期500元/生,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期200元/生。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考入我校,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500元/生,二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生。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生。
学校同时设有“一帮一育人”助困基金、勤工助学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
运动康复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有严重先天性循环系统疾病者不宜报考;
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相关专业和
护理学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
物理学科类、
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投档时,我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调档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科培养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2021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673436、4673536
传真:0416-4580464
网址: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九号的专业有:
汽车服务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软件工程、
工程造价(本科)、
电子商务(本科)、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电气自动化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
数控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科)、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电子商务(专科)、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开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网络技术)。
(2)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的专业有:
会计(本科)、会计(专科)、
统计与会计核算、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审计、
酒店管理、
空中乘务、
护理、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约合73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7平方米;生师比18.8;专任教师2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556.6元;图书49.9万册,生均图书86.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7601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2
760702
汽车服务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3
740201
工程造价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0000
4
810203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5
830801
电子商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4000
6
830302
会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2000
7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8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9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1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2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3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4
540501
建设
工程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5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16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17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8
610205
软件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19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1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web开发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5900
22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G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5900
23
630302
会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24
6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8800
25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8800
26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7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8
630303
审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8800
29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3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31
520304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32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8700
33
620201
护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2000
34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标准:公寓式1600元/学年;宾馆式2400元/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学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有关程序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生。学校设立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标准可达8000元/年/生,按照当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规定进行办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97555 3155577 4370666
网 址:
渤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化学(师范)、
环境工程、
应用化学、
教育技术学(师范)、
小学教育(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
文物与博物馆学、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职本科)、
食品质量与安全、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
信息与计算科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师范)、
法语、
日语、
英语(师范)、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汉语言文学(师范)、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新闻学、
环境设计、
绘画、
美术学(师范)、
音乐表演、
音乐学(师范)、
电子信息工程。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中职本科)、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
会计学、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会计学(中职本科)、
金融学、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金融学(中职本科)、经济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职本科)、
物联网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19.7;专任教师124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03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602.5元;图书289.6万册,生均图书115.7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及《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000
3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
030101K
法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000
5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
6
040104
教育技术学
4年
3-6年
理工
教育学
3500
师范
7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8
040107
小学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9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师范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3
0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师范
14
050204
法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7
日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400
16
050301
新闻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7
060101
历史学
4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
18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历史学
4200
1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0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000
21
070201
物理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2
070301
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3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24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1
电子
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500
2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0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前二年4800/年后二年16000/年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803K
航海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4
081804K
轮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 3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2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4
130201
音乐
表演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5
130202
音乐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401
美术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9
130402
绘画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0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
3、奖、助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年4400元/人,二等每年275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具体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外省艺术类各专业的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体育类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参照语文单科成绩,体育(理)参照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升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4)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民族器乐(古筝、扬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
外省音乐类招考方向以所在省公布为准。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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