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比奥网小编为关注招生简章的同学们准备了同济大学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历届生能否参加?,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同济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端顶尖人才,实现同济大学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且综合素质优秀。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
科类要求
专业组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理科
应用物理学
物理
理科
专业组2
应用化学
物理
理科
生物技术
化学和生物
理科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第一类考生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第二类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分省专业计划限制,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按以下办法确定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1.第一类考生
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确定各省份各专业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各专业组入围标准。同时,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江苏省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苏省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其他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第二类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录取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学校考核。此类考生入围数量不受分省分专业计划限制,不占用各省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此类入围考生的所获奖项及入围标准。
(四)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1.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50米跑(二选一),考生需填写《体育测试项目确认表》(见附件1),选择参加的测试项目,考生本人签名,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需提前在当地
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天查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成绩按不合格记录。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见附件2)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历以及所在中学开具的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证明(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及学校盖章),并且在新生复查阶段进行补测,如不通过,将取消入学资格。
2.笔试: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确定。
3.面试:由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进行面试。考生的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评审纳入面试考核环节。
未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85%,学校考核成绩15%折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150。
2.确定第一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高考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成绩也相同的,依次以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当拟录取考生数少于分省分专业计划数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3.确定第二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相同专业组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和竞赛成绩。若该省份无相同专业组录取的第一类考生,则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我校将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1、基本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将采用本-研衔接的培养模式。全部学生进入新生院专门的学堂进行为期两年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等基础学科强化学习,同时进行通识教育与计算机、外语及写作等能力的培养。第三年,在高端导师的引领下,依托各前沿科学中心、重大科研平台进行学习。第四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阶段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将通过专门的渠道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面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的需求。
整个培养过程依托学校重大科研平台,配备一流的师资,加强通识教育、夯实数理化生基础、提升国际化交流水平、推动大师引领营造学术氛围、提供前沿科学实践平台,实行小班化、研讨式、探究式教学,着力培养未来科学和技术领军人才,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和相关基础学科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2、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1)在前三年,每学年末开展综合评估,综合评估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由综合评估小组做出评价,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可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学习。
2)在研究生阶段,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分流,相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
3、其他激励机制
1)学校将专门为强基计划学生制定奖助政策;
2)所有顺利毕业的强基计划学生将获得同济大学颁发的荣誉证书;
3)学生在学期间,在出境交流和交换、参加CSC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同济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监察处: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比奥网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历届生能否参加?
不能,你看看别的学校吧
复读生有资格报考的“自主招生高校”汇总
依据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全国共有21所院校(
北京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天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
东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武汉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可以接受复读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仅占全国具有自主招生资格80所院校的1/4强,可见多数院校还是把复读生拒之门外,不过大多数的复读生也不要灰心,毕竟还给了我们一些机会的。
根据往年惯例估算,全国复读生比例占高考报名总数的15%左右。在复读生中,有的是为进入名校就读,有的是为去一类本科就读,还有的是不满意在高校所学的专业而从高校回流到了复读班。因高考落榜而选择复读的落榜生在复读生中所占比例已大为降低。因此,复读生中就不乏有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而高校面向复读生开放自主招生报考,就更容易能招生到精神文化更为相近于高校文化氛围的学生。
那么,如何判断有哪些院校可以接受复读生报名呢?答案是:只要在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注明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院校,都是复读生可以报考的院校。

同济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比奥网(https://www.ibiaosh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同济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同济大学 2008 年招收攻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
(M.E)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职业化人才的需求,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济大学从 1998 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职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
工程管理人才。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电子与
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
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集成电路工程、
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 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 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即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 )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若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现场确认和全国联考,则应当登录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若在上海参加现场确认和全国联考,则应当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校外合作办学单位考生的报名方法由合作办学单位另行通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 2008 年 7 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网址由各省的省级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并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网站(网址:
)公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字段 1”中注明报考院系代码,在“备注字段 2”中注明专业基础课代码,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专
业课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样式见附表1) , 请考生打印后妥善保存。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 2008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安排,并在网报阶段告知考生。同济大学现场确认点设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 1239 号)研究生院(瑞安楼)底楼大厅,报考同济大学的考生可以同时办理资格审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 请带好毕业证书、 学士学位证书以备查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需准备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可复印)。其中一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A联)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另外一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B联)备用。
上海地区的考生于 2008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含双休日),每天8:30~16:00,带好以下材料到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 1239 号)研究生院(瑞安楼)办理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 A联已盖章的考生直接交验 A联;或考生先交验资格审查表 B 联,待 A 联盖章后寄回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准备于 2008 年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关于第二阶段考试的说明见第五部分的“入学考试” )的考生请先下载《2008 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填妥。
未提交该表的考生,视作放弃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5、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费 160 元。
校外合作办学单位的考生办理资格审查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由合作办学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可于 2008 年 9 月中旬登录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 (网址:
)查询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果。
四、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考试时间为 2008 年10 月 25 日、26 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今年我校只接收
英语考生)。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每部分为 45 分钟。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GCT 成绩的有效期为 2 年。GCT 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 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阅卷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成绩预计于 2008 年 12 月上旬在学位中心网站(网址:
)公布,请考生关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组织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预计安排在 2008 年 12 月 6 日, 具体安排请关注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
)发布的信息。
专业基础课考试的科目、参考书目请参阅附录的招生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专业综合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和
潜在素质等。考试内容由各院系根据专业领域培养的要求确定,考试 方式以面试为主 (个别院系可以加试笔试)。 专业综合考试满分为 100 分,计入总成绩。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预计于 2009 年 1 月上旬在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五、录取原则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济大学自主确定 2008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与招生规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 全国各有权在项目管理领域招生的培养单位,该领域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 100 人。我校根据考生的 GCT 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2009 年 2 月上旬在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公布。专业综合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对于业务能力强、 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审核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
水利工程、
测绘工程、
地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和
农业工程等六个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 20%,其它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 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总人数的 10%。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 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六、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 按本校制订的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学习时间基本为业余时间, 其中建筑与
土木工程领域 (包括建筑方向和城市规划方向)需每学期来校集中面授几周时间。 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 选题直接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结合工程课题的论文,也可以是工程设计及其分析研究论文。 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 3 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经过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授予同济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考生持 2007 年 GCT 成绩申请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的标准及录取原则
1、申请标准
(1)有学位考生,GCT 成绩不低于 212 分。无学位考生,报考工业设计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国家单独核算无学士学位学生录取比例的六个领域,GCT成绩不低于 212 分;报考其他领域,GCT 成绩不低于 220 分。
(2) 考生 2007 年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虽被录取但已办理退学手续(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07 年报考学校开具的退学证明)。
2、申请程序
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上海地区的申请者于 2008 年 9 月 1 日至 12 日(双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带好以下材料到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 1239 号)研究生院(瑞安楼)办理资格审查:
(1)申请者请下载《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持有 2007 年成绩适用)》 ,填妥后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1 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 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填写内容须与 2007 年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
(2)申请者请下载《2008 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填妥。未提交该表的考生, 视作放弃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5)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 160 元;
(6)2007 年 GCT 成绩单。
申请者可于 2008 年 9 月中旬登录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网址:
)查询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果。
3、录取原则
持 2007 年 GCT 成绩向我校申请免考 2008 年 GCT 考试的考生, 需参加我校组织的 2008 年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录取原则与第六部分的“录取原则”相同。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的同时申请其他学校, 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招生信息及有关规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8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文件和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报名期间发布的公告为准, 请考生留意学位中心网站(网址:
)和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网址:
)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3834
网址:
邮箱:zyxw@gs.tongji.edu.cn
MSN:tongjipd@hotmail.com
QQ:747382345
POPO:tongjipd
附表一: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试大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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