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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

2023-09-02 05:27:55 | 比奥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3010089隶属于:河北省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招生简章一定都很关心,今天比奥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河北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河北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

2009年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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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2009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二.校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六.学费及招生计划:

1.学费:10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500至800元/生年。

2.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

3.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

6.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审批后提档。

7.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6266317

学校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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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是一所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秉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今年的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学校代码:1341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邮编:050031。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最低分同分录取以及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九条  录取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加分)接收档案。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各生源省各专业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或我校官网。

第十三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原则同第十一条,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四条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择优录取;如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根据《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22〕10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对口援疆定向铁门关市人民医院就业招生计划若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仅为英语,无英语口试,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米(含)以上,男生1.60米(含)以上;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信誉,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比奥网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等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等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学校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冲突之处,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6266317

学校官网:

电子信箱: ydzsb@hebmu.edu.cn

河北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考研科目有高数,政治,英语。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非双一流),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现已成为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附属医院,下设19个二级学院(系),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省级特色专业4个(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14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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